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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机构: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紧急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继续坚持全体教职员工每日疫情防控打卡制度,不麻痹不松懈。若出现异常情况,单位专人第一时间向组织人事处和学校防控办报告。

二、各单位要严格加强人员外出管理,通知所属管理的教职员工(含正式在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图书馆工作人员、临聘人员)“非必要不离渭”,确需出省、出市的教职员工(含正式在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图书馆工作人员、临聘人员)需提前向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申请,说明情况,告知出行时间、出行路线、交通方式、同行人员及市外详细居住地,按程序报经校疫情防控办、组织人事处同意并报备后,方可离校出行。返校前自觉按省、市、区防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持阴性证明,方可回校工作。

三、全体教职员工继续严格落实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外出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自觉履行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严格遵守防控纪律,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信息互通。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严肃起来,认真起来,及时将中省市校疫情防控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尤其是家住西安市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坚持“非必要不离渭”,全力维护校园稳定,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五、对于学校快递、商户及后勤基建人员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时传达落实好有关疫情防控精神。

六、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违规违纪教职工,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