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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不断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构建一支理论功底深厚、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精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渭职院发〔2010〕99号),学校决定开展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的专兼职专业课教师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曾被认定过的双师型教师不再参与。

二、认定条件

具有高校系列讲师、实验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本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的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务。

(二)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认定)取得行业特许资格证书者。

(三)具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

(四)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五)参加教育部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

(六)近5年中有2年以上时间(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

(七)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院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成果已被使用,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八)具有国家认定的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其他专业技能资格证书。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申报双师型教师者,需个人如实填写《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各单位初审。各二级学院、部门依据认定范围及条件对申请人填写的认定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经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5月28日前报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506室)

(三)学校审核。教师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四)公示。

(五)院长办公会审批。

四、待遇

被认定为双师型的教师,按照《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渭职院发〔2010〕99号)兑现有关待遇。

附件: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表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