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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机构: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渭南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要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围绕师生关注的学习、工作、生活等问题,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落地、大提升”活动,形成调研工作报告。

二、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在集中民意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并建立台账。既不贪多求全,又不简单的把常规工作列入,要突出难点实事,做到“实事”有质量、可量化、可执行。建立项目不少于2项。

三、此项工作时间紧,请各单位尽快安排,于4月24日前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见附件1)和“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台账(见附件2)盖章后报行政楼52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wzyzzrsc@163.com

四、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络,并填写《“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进度表》(见附件3),每月1日前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举措。


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