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管理

劳资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资管理 > 正文

关于退休教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发放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12-0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外代发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渭财发〔2017〕307号)精神,现将我校退休教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发放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养老统筹内项目:每月15日前后,由市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打入退休职工个人社保卡。

(二)养老统筹外代发项目:住房补贴(120元/月)、防暑降温费(558元/年)、护理费(67元/月)、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106元/月)。从2018年1月起,每月15日前后由学校根据退休教职工享受待遇情况打入个人农行卡。

 

组织人事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