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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渭职院办发〔2018〕5号

发布日期:2018-0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渭人社发〔2017〕19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在编的管理、工勤、专技人员;试用期人员;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机构

(一)学校成立2017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华惠民

副组长:张  雄

成  员:党少平  林  宏  杨宇清  王录军  王韦华  毛文生

(二)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

主  任:党少平

副主任:蔡小伦

成  员: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

三、考核办法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及《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代理暂行管理办法》(渭职院党发〔2017〕19号)执行。

四、考核等次及奖励

(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市级“优秀”等次比例为13%,同时,评选出2017年度校级“优秀”等次,比例为17%。

(二)市级优秀等次人员由渭南市人社局颁发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证书;校级“优秀”颁发学校优秀等次证书。

五、考核分组

(一)分组原则

1.按二级学院、部门分组。为了公平公正和方便操作,分组基本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

2.按人数分组。市级优秀比例为13%,8人产生1名优秀,分组以8人为基本单位。

3.按工作特点分组。部门人数不足8人的,工作联系相对密切的部门联合评选。

4.个人按学校正式隶属关系分组。

(1)部门临时抽调的人员在原单位考核。

(2)试用期人员由所在单位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年度内调出人员由原单位提供考核鉴定,组织人事处审核后交由调入单位考核。

(4)各校区管理办人员由后勤服务集团统一考核。

(5)在外借调、不在岗、停薪留职等人员由组织人事处进行考核。

(6)人事代理人员只参与学校考核,不参与市级考核。

(二)具体分组

1.纪检监察处、宣传统战部、工会3部门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联评召集人王秦勇、卢百龙、赵永强。

2.学生处、团委2部门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联评召集人罗峰、党晓鹏。

3.教务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处2部门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联评召集人赤保民、凤红伟。

4.校图书馆、市图书馆2部门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联评召集人曹福利。

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网络与信息中心2部门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联评召集人马淑红、井德江。

6.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2部门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联评召集人王军权、周晓燕。

7.招生就业处、科学研究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3部门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联评召集人柯永政、张学义、尹育华。

7.党政办公室等6个部门为独立考核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考核小组组长。

8.各二级学院为独立考核小组,党、政负责人为考核小组组长,行政负责人签订考核意见。

六、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及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

七、考核安排

(一)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0日,学习文件,分组评议。

1.学习文件,个人总结年度工作、填写考核登记表,各部门负责人检查个人2017年《平时考核手册》。

2.各考核小组组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确定个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二)2018年1月12日前,各考核小组将小组考核报告、个人考核登记表和2017年《平时考核手册》报学校考核工作办公室。

(三)2018年3月3日前,考核工作办公室完成个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和《平时考核手册》的检查、审核、汇总。

(四)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五)考核工作办公室完成教职工考核结果公示,并按要求将2017年度学校教职工考核相关材料上报市人社局,完成考核工作。

八、几点要求

(一)各考核小组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精心策划,扎实安排,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2017年度真正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有一定代表性的优秀人员评选出来。

(二)各考核小组按指标等额确定“优秀”等次。市级考核“优秀”等次的同志师德考核必须为“优秀”;校级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同志原则上师德考核为“优秀”。

(三)各考核小组在考核工作完成后,按时间要求,将本组人员的考核结果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学校考核工作办公室,要明确市级和校级“优秀”等次人员。

(四)学校考核工作办公室应认真做好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总结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九、附属医院职工年度考核由附属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学校。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