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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1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 点击:

渭职院办发〔2011〕133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1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渭人发〔2011〕250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范围

学院在编的管理、工勤、专技人员;试用期人员。

二、考核机构

(一)学院成立2011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民康

副组长:李  明

成  员:李玉民  周忠民  杨兰仓  刘新淼  林  宏 

杨宇清  党少平

(二)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杨兰仓

副主任:党少平

成  员:党升桦  王秦勇  卢百龙  赵永强  师建林

赵乔龙  王韦华  林  宏  柯永政  张学义

王胜利  杨世选  韩世亮  王录军  关  骥

王  亮  王俊全  张  成  杨育民  吴运胜

三、考核办法

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20号)执行。

四、考核等次及奖励

(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市级“优秀”等次比例为13%,同时,评选出2011年度院级“优秀”等次,比例为17%。

(二)市级优秀等次人员由渭南市人社局颁发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证书;院级“优秀” 颁发学院优秀等次证书。

五、考核分组

(一)分组原则

1.按部门分组。为了公平公正和方便操作,分组基本以部门为单位。

2.按人数分组。市级优秀比例为13%,8人产生1名优秀,分组以8人为基本单位。

3.按工作特点分组。部门人数不足8人的,工作联系相对密切的部门联合评选。

4.个人按学院正式调配隶属关系分组。

(1)部门临时抽调的人员在原部门考核。

(2)2011年12月调配的科级干部在原部门考核。

(3)试用期人员由所在部门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4)年度内调出人员由原部门提供考核鉴定,组织人事处审核,学院向其调入单位提供评语。

(5)三校区管理办由后勤服务集团统一考核。

(6)在外借调、不在岗、停薪留职等人员由组织人事处进行考核。

(二)具体分组

1.纪检监察处、宣传统战部、工会3部门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联评召集人卢百龙、赵永强、王秦勇。

2.招生就业处、教育研究室2部门联合成立考核小组,联评召集人柯永政、张学义。

3.党政办公室等18个部门和二级学院为独立考核小组,部门负责人为考核小组组长。

六、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及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

七、考核安排

(一)个人总结年度工作、填写考核登记表,各部门负责人检查个人2011年《平时考核手册》。

(二)各考核小组组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确定个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

(三)2011年 12月22日前,各考核小组将小组考核报告、个人考核登记表和2011年《平时考核手册》报考核工作办公室。

(四)2011年12月28日前,考核工作办公室完成个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和《平时考核手册》的检查、审核、汇总。

(五)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六)考核工作办公室完成教职工考核结果公示,并按要求将2011年度学院教职工考核相关材料上报市人社局,完成考核工作。

八、几点要求

(一)各考核小组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精心策划,扎实安排,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2011年度真正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有一定代表性的优秀人员评选出来。

(二)各考核小组按指标等额确定“优秀”等次。在评选市级“优秀”等次时,同等条件下,2012年符合评职申报条件的同志可优先确定。

(三)各考核小组在考核工作完成后,按时间要求,将本组人员的考核结果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学院考核工作办公室,要明确市级和院级“优秀”等次人员。

(四)学院考核工作办公室应认真做好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总结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