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主要内容包括:(l)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姓名、在何省、市、县何单位从事何工作,政治面貌、邮编等)。(2)自己的历史(一般从7岁上小学时写起。写清在何时、何校读书或在何地从事什么活动、工作,担任职务;参加过什么民主党派、进步团体、反动组织或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政历问题,结论如何;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等)。(3)自己思想演变过程(主体部分),不同历史阶段政治表现和思想认识,对党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等。